XV 自由行香港(北角码头洋紫荆游船)

XV 自由行香港(北角码头洋紫荆游船)幻彩咏香江赏夜景,轻松享受自助晚餐
<行程特点>
玩乐: ★1 位成人 成团 ★观赏幻彩咏香江 镭射激光表演
美食: ☆洋紫荆游船 ☆享用精美自助晚餐
<详细行程>
登船时间:19:00
北角东渡轮码头(洋紫荆游船)【凭收据或者报名之证件直接登船】
前往方式:
北角地铁站A1出口(对面码头步行3分钟洋紫荆游船)
幻彩咏香江维港游【19:30至21:30分】
陶醉于迷人的日落景致,同时在悠扬的音乐下欣赏世界知名的「幻彩咏香江」镭射激光表演,更可饱览香港著名的建筑艺术及杰出建设,品尝各国的美馔佳肴,您更可于甲板上全方位亲身体验香港动感之都,令您的海上之旅璀璨生辉!
沿途著名建筑物有:(港岛方向)新鸿基中心,香港会议展览中心,香港演艺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大厦,中银大厦,长江集团中心,怡和大厦,交易广场第二期,(九龙方向)半岛酒店,香港艺术馆,星光大道,尖沙咀中心等。
船上享用丰富自助晚餐
观光船内设计雅致,环境舒适,宾客们在享用中西自助晚餐及现场娱乐表演之余,更可同时饱览维多利亚港两岸醉人美景,是城中观赏香港夜景的最佳选择。
最后各位游客送达码头后,自行解散。
*** 行程到此结束,敬祝各位旅客旅途愉快! ***
备注:
1.报名时请留下日间及夜间电话,以便联络。
2.出发当天,每位团友凭收据上船(无收据者,责任自负)。
3.请旅客于指定报名时间到达集合地点,逾时不候。
4.若前往码头之际,集合时间2小时前,如天文台悬挂3号风球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警告,当天出发的团队取消,旅客可凭收据于6个月内前往各分社更改出发日期。
5.若有查询,则烦请游客自行拨打洋紫荆游船查询电话:2802 2886。
6.无须缴付小费。
7.此行程由2019年1月1日生效。
8.以船公司安排为准。
9.不派导游出发。
XV17-0101

(一)报团办法
- 请提供参加者的姓名(需与旅游证件相同)、出生日期、联络方法。
- 访港/澳旅客需提供在港/澳联络资料及方法,以便通知团队最新状况。
- 访港/澳旅客需自行检查有效之出境、入境旅游证件及有效签证,内地旅客需备香港/澳门签注,若经香港/澳门前往香港/澳门还必需持有香港/澳门签注,倘因未办签证或证件失效而导致不能按时随团出发,后果一切由旅客负责,所交团费恕不退还。
- 报名需缴付全数费用。
- 出发当天,旅客需凭收据于指定时间、地点集合,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或旅游证件以核对身份,如旅客未能提供收据和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本公司有权取消旅客参团的资格,而旅客所缴付之所有费用将不予退回。
- 对未满18岁的顾客必须与父母或监护人同行。
(二)团费
- 旅费不包括入境签证费、导游小费、前往集合地点的交通费用及旅行团行程内所定的自费专案及以外之任何观光或探亲专案。
(三)退团
- 任何情况下,旅客因证件问题导致不能来港/澳参团,或于旅途中突然退出、不参予任何团体活动(如膳食、观光等),均当作自动放弃论,所缴费用均不退还。
- 更改日期将会视作取消订位论,所缴费用均不退还。
(四)责任
- 如遇人数不足,交通工具或景区出现问题等可能变化情况,或不可预知的因素,本公司有权在启程前一天(出发日不计)取消旅行团,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专人通知旅客退款,退还客人所缴交之费用,但本公司不需负取消任何行程之责任。
- 如旅行团遇天气、台风、道路阻塞、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等不可控的情况,本公司有权根据当时情况,以安全理由更改或调动行程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亦有权缩短或延长旅程,如有更改或调动,以导游安排为准,有关旅费恕不退减,旅客不得异议。
- 出发当天,集合时间2小时前,如天文台悬挂3号风球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警告(视乎提供交通公司指引),当天出发的团队取消,旅客可凭收据于6个月更改出发日期。
- 如团员故意不遵守规则或妨碍团体之正常活动及利益时,本公司领队有权取消其参团资格,所缴费用恕不发还,而该团员离团后一切行动与本公司无关。
- 香港旅游业议会指引旅客请自行购买旅游保险以获得全面保障。另旅客因自行参加行程外之节目而引致意外,概与本公司无涉,同时,旅客应小心保管自己的财物,如有遗失、损坏或失窃,本公司概不负责赔偿。
- 所有由本公司代旅客预订/安排之旅行团、交通工具(如轮船或巴士等)、膳食点、旅游观光点或娱乐专案,均非由本公司拥有、管理或操作。所有由本公司代旅客作出之上述安排,或代上述服务机构单位签发之任何票券、交换劵、收据、合约或票据等,乃按照上述机构预先拟定的规则条款签发。
- 旅客如遇交通延误、意外伤亡及财物损失等,该向拥有、管理或操作有关交通工具、食肆、旅游点或娱乐专案之机构直接交涉或追讨赔偿,本公司概不对该等遗失、伤亡或损失负责。对于非本公司职员之任何疏忽或失职,本公司也概不负责。旅客当根据有关服务机构单位之有关规则条款,进行追讨交涉。旅客在行程中如遇事故(如参加娱乐或游戏项目时发生意外)而导致伤亡或财物损失,本公司概不对该等伤亡或财物损失负责。

其他
1.如儿童年龄超过景点规定,须补门券费用时,由旅客自行负责。
2.旅行团服务费属建议性质,旅客对领队,导游,司机服务满意,请给予小费,以资鼓励。

  • 游览日期:

    小童 1 岁 或以下 (港币 $ 0)

    (人民币: ¥ 0.00 / 美元: $ 0.00 )

    小童 2 - 9 岁 (港币 $ 0)

    (人民币: ¥ 0.00 / 美元: $ 0.00 )

    成人 10 - 64 岁 (港币 $ 0)

    (人民币: ¥ 0.00 / 美元: $ 0.00 )

    長者 65 岁 或以上 (港币 $ 0)

    (人民币: ¥ 0.00 / 美元: $ 0.00 )